一沓厚厚的案卷扫描进入电脑,经过同步数字化加工整合,即刻生成条目清晰的电子卷宗。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正在成为检察官办案、律师阅卷的“提速神器”。为方便案件承办人办案、律师阅卷,麻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加大电子卷宗制作力度,从而进一步辅助司法办案、强化司法监督、保障律师权利。
电子卷宗制作效率更高。一是配备卷宗扫描专用电脑和全程监控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卷宗的制作和电子卷宗系统的操作工作,保障电子卷宗制作及时和规范;二是电子卷宗制作工作人员坚持“当日案件当日制作,特殊情况请示报告”的原则,确保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率达到 100%,实现制作高效、准确。电子卷宗扫描上传后,检察官可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直接查阅案件详细情况,制作阅卷笔录和案件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有效减轻办案人员阅卷、证据摘录的负担,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
电子卷宗制作质量更好。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使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合理使用电子卷宗系统,规范制作电子卷宗,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高效运行。电子卷宗制作工作人员在制作电子卷宗前,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卷内页码与卷内材料是否一致、卷内材料是否折叠、损坏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扫描;制作电子卷宗时,努力做到“两个确保”,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目录结构、文件内容和卷宗页码完全一致,确保图像清晰、完整、有序,防止出现错漏;电子卷宗制作完后,及时查看识别状态,确认电子卷宗是否上传成功。对长时间未识别完成的电子卷宗进行重新识别,因系统原因一直未识别的电子卷宗,案管工作人员会积极与省院系统运维人员联系解决问题。
律师阅卷服务保障更优。借助12309中检网案件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助力律师办理案件信息查询、阅卷预约、约见检察官等各项业务。律师在12309中检网注册账号后,可登录平台查询案件诉讼进度、办理申请阅卷及其他业务。律师在12309中检网上提出阅卷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准后,案管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录入辩护与代理信息,凭借律师身份信息可制作以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为水印的电子卷宗。在电子卷宗导出前重点检查有无添加水印、设置密码,防止卷宗材料泄密。这样既简化了阅卷程序,又解决了案卷材料非法传播责任不明的问题,降低了司法成本,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截止目前,已有35名律师绑定12309中检网。
今年以来,该院大力推进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化,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已制作251件电子卷宗,共308卷32137页,接受律师办理预约申请34人次,为来院查阅案卷的律师提供电子光盘34张,有力保障了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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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胜 李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