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7:52:5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4名农民工被欠薪160余万元,讨薪无门,焦急万分!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最终为农民工化解了多年的讨薪难题。该案是鄂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支持起诉案件。
2013年起,原籍湖北黄石大冶的老曹等24人受雇于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在该公司承揽的江西省武宁市某矿场从事维修、浮选、司机、管理等工程工地劳务工作。2017年至今,因生产经营等原因,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累计欠下老曹等24人工资款共计1616837元。虽经多次讨要,老曹等人始终没有拿到这笔钱。老曹等人前后多次向江西、湖北黄石大冶的多个部门寻求法律帮助,甚至还采取了静坐、拉横幅等过激方式主张权益,但一直未得到解决。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黄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老曹等人的线索材料转至鄂城区人民检察院。鄂城区院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欠薪事实基本成立,且湖北某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鄂城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承办检察官立即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经研究认为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拖欠时间长,决定依法采取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并作为教育整顿期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跟踪督办。
随即检察官办案组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联系在外打工的老曹等人,询问情况、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湖北某公司以及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负责人沟通,并到江西省武宁市向江西某公司核实了相关案情。同时了解到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目前没有运营,处于停止经营状态,负责人刘某某缺少偿还能力。而湖北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且依法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经检察官做工作,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根据调查情况,检察官随后建议老曹等人一并起诉湖北某公司和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老曹等人听取、认可了该建议。
2021年4月26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鄂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对曹某某等人起诉湖北某公司、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案支持起诉。起诉后,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协调,希望加快审结该案,尽快追回欠薪。近日,曹某某等人与湖北某公司、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在鄂城区人民法院对于支付欠薪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鄂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肯定了该院支持起诉书中要求湖北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意见。农民工代表程某某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我们不懂法律,在江西到处奔波也没有一个结果,你们检察官真的是为老百姓着想,帮助我们向总公司和武宁分公司讨要工资,感谢你们!”
后续,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湖北某公司、湖北某公司武宁分公司对调解书的履行情况。
※支持起诉职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目前,我国有3亿左右的农民工活跃在国家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后,往往因为不懂法律、没钱聘请律师等原因难以维权。维护好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要做的重点工作。通过办理本案,使得农民工群体能够切实感受国家机关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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