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依法为家暴受害者撑腰,6月15日,浠水县人民法院签发2021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同日协同兰溪镇派出所、镇妇联及被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共同执行。
申请人袁某与被申请人叶某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两个孩子,目前袁某怀有第三胎。在怀孕期间,叶某也经常对袁某进行言语辱骂及身体暴力。5月25日,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叶某再次对袁某实施暴力,兰溪镇派出所出警并对叶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叶某丝毫没有悔改,对袁某继续威胁和恐吓,袁某不堪忍受叶某的辱骂及暴力伤害,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特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承办法官李登宇在收到袁某申请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审查袁某所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材料,并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确认袁某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且面临继续被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根据袁某的实际情况,浠水法院依法签发了2021年度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6月15日下午,李登宇法官当场向叶某宣读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禁令,严厉告知当事人违反的后果。当天并会同兰溪镇派出所、镇妇联及当地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叶某进行训诫教育,形成了有力震慑。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遵循《民法典》精神,为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申请人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通过多方联合平台形成家庭暴力长效介入机制,将反家暴的触角进一步延伸,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树好“隔离墙”。
家庭本是温馨的港湾,是给予家庭成员温暖慰藉的地方,家庭暴力也绝对不是家务事,沉默妥协只会助长暴力蔓延,要学会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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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涛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