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月下追被告 私车公用忙送达 大冶法院吴杏风法官八小时外调解一起民事纠
2021-06-18 16:37:3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大冶法院员额法官吴杏风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化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使两位当事人冰释前嫌。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刘某因家庭急需资金向陈某借款50000元。借款期满,刘某并没有按期还款,陈某催促多次未果,故诉至法院。吴杏风承办该案后,发现被告刘某居无定所,长时间找不到人,吴杏风为此没少跑路,打电话、发短息、上门找,都没有效果,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到位。原告陈某对此也是又气又急。
调解经过
某晚十时许,吴杏风正在家中休息时接到陈某电话:“吴法官,我看到刘某了!我现在跟他在一起!我不会让他走的!”吴杏风听到消息后,当即答复陈某马上到,为节约时间,随即安排女儿驾驶自家轿车前往。路上,吴杏风反复电话交待陈某:“你别着急,不要节外生枝,我过来找你们!”同时电话通知书记员准备送达材料。顺利找到原、被告,吴杏风简短沟通一番后,让女儿继续驾车将他们送至法院。诉讼文书终于送达到位,但吴杏风并未一送了之,抓住机会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借钱救急,本应增进感情,对薄公堂,应该不是你们的本意。希望你们能够互相谅解,争取调解结案。”
达成协议
几天后,原、被告终于消除了心结,在吴杏风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某分期分批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50000元,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结事了
“法官半夜为我们办案子,还私车公用,实在令人感动,这是促成我们调解的关键。”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吴杏风表示感谢。“冤家宜解不宜结,看到当事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顺利化解,是我们最大的开心事。”吴杏风如是说。
(彭小陛 陆 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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