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黄梅检察院对两起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
2021-06-15 13:21:1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响应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6月10日下午,黄梅县检察院对两起危险驾驶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律师代表及犯罪嫌疑人参与听证。
2020年9月24日,石某甲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黄梅镇人民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黄梅镇人民大道某社区门前路段时,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1ng/100m,为进一步确定石某甲体内酒精含量,抽取石某甲血液。2020年9月25日经九江南湖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送检的被鉴定人石某甲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111.02mg/100m。
2021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石某乙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梅县黄梅镇人民大道某超市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査获,民警对石某乙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1,为进一步确定石某乙体内酒精含量,民警对石某乙进行血样提取,2021年3月12日,经九江南湖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在送检的被鉴定人石某乙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114.91mg/100。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进行,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及作出拟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及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本案事实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情况后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审查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致同意并支持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后,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促进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精准度,让“阳光”与检察并行,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熊毅 章琪)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