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为案件申请人执行回191万元赔偿款。
团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童某等因亲属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212.1157万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某保险公司理赔111万元,由被告黄冈某有限公司赔偿88.1157万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童某等于2021年5月向团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在接手案件执行过程中,分析研判案情,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如果案款不能尽快执行到位,将使申请人本已乌云密布的家庭雪上加霜。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和某保险公司进行2次协商,释明利害关系,讲明法律后果,保险公司分两笔100万元、11万元将款项打至法院专款账户。另一方面,执行员传唤黄冈某有限公司负责人到法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执行员考虑到如果按照常规查封、冻结等执行手段,会导致该企业从银行贷款受阻,还可能使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一方面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兑现,另一方面确又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能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找准发力点,执行员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先后十次进行协调,终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黄冈某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支付赔偿款80万元,剩余部分申请人童某等自愿予以放弃,不再追偿。
2021年6月9日中午12时许,申请人童某发来短信表示以上两笔赔偿款合计191万元已经收到,对法院和办案人员连连表示感谢,本案得以顺利高效的执行完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团风法院执行局干警坚持从思想上入脑入心、从行动上见实见效,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有力量、有温度、有实效、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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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涂世英 丁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