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2021年6月7日至11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题为“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9日,蕲春县检察院对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救助申请人的生活现状。2005年3月6日,骆某之子范某因私人纠纷被李某杀害,不仅被窃取了大量财物,还被沉尸河中。事后,李某为躲避法律惩处潜逃多年。被捕后,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骆某等经济损失3.9万余元。儿子遇害,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骆某丈夫得知儿子被害后伤心离世,儿媳也离家出走,其本人因身患重病饱受折磨,最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国家低保度日。她至今不服法院判决结果,并称法院判决的损失赔偿金直到现在也没有赔付到位。如今她现年事已高,无法进行身体的后续治疗,希望检察机关能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随后,检察官从审查核实情况、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理由和审查意见等几个方面做了充分论述,并征询救助申请人及听证员意见。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后,一致认为骆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同意蕲春县检察院为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
“骆某系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母亲,是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七旬高龄,低保度日,现在仍未得到犯罪嫌疑人赔偿,她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我同意为骆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省人大代表田群说道。
“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模式,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公民的知情权,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提升了司法救助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利于打开当事人心结。”市政协委员吕学明说道。
“检察长彭丽红亲自主持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的重视,我非常感动。对申请救助的贫困户等特殊救助对象而言,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有助于其脱贫解困,走出困境,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人民监督员江一说道。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为骆某申请司法救助。
近年来,蕲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方式,统筹多方社会资源,对困难案件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以实实在在的救助成效提升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同时通过公开听证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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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