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省院的相关部署安排,在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暨第二届新时代宣传周活动期间,检察长余庆和主持公开听证。
6月9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听证员,针对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由余庆和检察长主持。
余庆和检察长向各位听证员介绍国家司法救助和听证的相关规定与意义:“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生工程,更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每个司法救助案件要做到依法公正办案,实现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传递司法关怀和检察温度,真正把案件办公,把人心办暖”。“开展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针对受害人家属刘某某、熊某某提请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听证员们围绕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与标准,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积极发表意见。
“我同意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一是从民生关怀角度,二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申请人家中有两个孩子读书,两个病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相关标准。我非常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请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程某说。
经听证员们评议,一致认为,两起案件申请人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导致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予以司法救助合情合理。
余庆和检察长表示,将充分尊重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受害人家属刘某某、熊某某提请的司法救助案,办案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按程序,依法提请司法救助,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开展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程序,为各方平等交流对话、辩法析理提供平台,真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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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