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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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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法院:坚持“四个驱动”  护航“未”蓝天空
2021-06-03 20:24:1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5月31日上午,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黄冈两级法院“少年法庭”授牌仪式在市中院举行。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林宣读了《关于黄冈两级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及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出席并讲话。会上,市中院院领导为罗田、黄梅、红安3家法院少年法庭统一授牌。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黄冈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不断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夯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础,着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合力,用法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先后多次获得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嘉奖。

一、坚持人才驱动,增强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并下设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为主任、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未成年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督办。设置专门机构。市中院2012年成立了具有独立庭室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法庭”),罗田、红安、黄梅等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少年法庭,尚未设立少年法庭的基层法院安排专人负责未成年审判工作。选优配强队伍。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建设,选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官专门负责此类案件集中审理;推行未成年审判法官变动上报制度,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努力实现审判人员专职化。

二、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质效
创新案前调查机制。坚持庭前与被告、监护人、学校、社区“四见面”原则,全市两级法院在庭审前均会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所在村委、居委会或学校见面;走访被告人的家庭、学校、社区、村组;查清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和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因案施策,精准制定庭审、教育、帮扶方案,力争取得最佳审理效果。创新案后帮教机制。将判后回访帮教作为少审工作的侧重点,对未成年犯的学习、生活、工作、矫正情况进行回访帮教、心理疏导,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扫除障碍。浠水法院每年定期到所在辖区的社区矫正机构集中回访帮教未成年犯。麻城法院着重整合资源,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与其亲属、社区负责人、基层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共同签订帮教协议,明确帮教措施,实现帮教工作社会化。黄州区法院为犯罪未成年人建立回访帮教档案,一犯一档登记造册,实现了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动态跟踪帮扶。

 

三、坚持协同驱动,增强未成年司法保护联动功效
加强联动联治先后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签发《未成年人犯罪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结合刑事诉讼法制定了《关于未成年被告人刑罚轻缓化制度》、《关于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判后帮教实施办法》、《关于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庭审理的意见》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操作规则》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联动工作的若干规则》等9项制度,与社会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建立联席会议、信访互动、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加强维权岗建设。积极响应当地团委的号召,组织开展参与创建全国、省、市、县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目前两级法院有1家单位和2名法官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有7家单位荣获省级荣誉称号,有12名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荣获省、市级表彰。

四、坚持源头驱动,增强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坚持“走出去”。市中院联合黄冈中学,开设启明法学课堂,抽调青年干警与青年教师组成课研专班,从“我是谁”“我在哪”“我去哪”三方面入手,利用9周18课时时间进行系统性授课,黄梅法院在五祖镇向日葵研学实践营地开设成人普法教育基地,罗田法院普法课堂走进骆驼坳镇燕窝塆村,通过不断扩大法院少审工作覆盖面,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请进来”。定期组织学生、学校、家长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在参观建学中接受法治教育。总结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司法预警书》的形式在参观过程中发放,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坚持“全覆盖”。组建全市法院未成年法治宣教专班,与村、社区建立“党员联建、村庭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审判、法律知识答疑解惑,推动法治宣教向纵深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下一步,黄冈两级法院将以全面推进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新起点,促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再发力,推动“少年法庭”再出发。
李栋 陈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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