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16:02: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诉讼标的额达六百余万元的涉企案件时,慎用保全措施,充分运用人民法院音视频调解平台功能,成功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暂缓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行。
案件被告团风某建筑公司因承建工程项目,向原告广东某建筑材料公司采购商砼混凝土,后因工程回款慢且原被告双方对给付数额有争议等原因,被告未按时足额向原告给付商砼混凝土货款,被告广东某建筑材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原告立即支付欠付的货款及利息等费用。原告在立案材料中一并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书,并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缴纳诉讼保全费用,坚决要求立即进行财产保全。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标的额较大,直接按照原告申请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冻结,极有可能会导致该建筑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流转受限,使公司陷入经营窘境。在多次电询被告公司案涉项目的进展运行状况并评估被告公司经营及后续执行风险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主动通过电话、微信与原告沟通,阐明保全的目的及必要性,向被告了解案件调解及履行的可能性。经过一次次反复结合案情和双方公司现状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后,原告主动暂缓诉讼保全的申请,被告公司主动制定预支付货款的详细进度,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的调解过程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公司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在外地,且原告方位于目前疫情风险较大地区,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讼负累,在案件整个沟通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均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意向,最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实现“面对面”调解。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均充分运用远程信息手段,真正做到让网络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案件的成功调解,既让原告公司诉请得到满足,及时收回货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又让被告公司避免了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及信誉受损的风险,保障了双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团风法院坚持在依法原则下,按照省市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涉企案件重调解,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善意执法,护航企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程荣 张颖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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