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英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依法调解了35名消费者分别起诉同一个被告的35起案件,调解协议书约定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退回35名消费者的预交会员卡款103108元。
英山某健身公司在商业步行街开办了游泳健身会所,2020年12月底,公司销售员拿着广告单沿街兜售,以创始会员50元抵1000元的消费价格招募创始会员办理健身会员卡。英山县有35名消费者2021年1月18日来到创始会员发布活动现场,当天购买了价值1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钻石卡和儿童游泳培训卡,并与健身公司签订了健身会员服务交易合同,以享受健身服务。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35名购买了健身卡的消费者一直未接到开业通知。今年2月份,35名消费者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健身公司同意退卡退款。但是当消费者到公司退款时,公司人员以目前无钱为由拒绝退款。
到2021年4月初,某健身公司因消防验收问题无法正常营业,只好关门停业。令健身房会员无法按照服务合同享受相应的健身服务,为此35名消费者诉至英山法院。
5月15日、16日是周末,英山法院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行诉前调解,目前35名消费者同意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在英山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健身公司同意于2021年8月31前退还35人的103108元的会员卡钱;35名消费者放弃其它赔偿诉求。
英山法院和县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英山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立案庭设立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开展3年来,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受到当事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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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