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次检察长亲自为我接访,感谢检察院重视!如果能帮我解决目前看病的困难,我将不再上访。”5月14日,在蕲春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接访了76岁高龄的信访人骆某。老人对信访结果十分满意,表示将安心等候检察机关案件申报的结果。
2005年3月6日,骆某之子范某因私人纠纷被李某杀害,不仅被窃取了大量财物,还被沉尸河中。事后,李某为躲避法律惩处潜逃多年。被捕后,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骆某等经济损失3.9万余元。儿子遇害,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骆某丈夫得知儿子被害后伤心离世,儿媳也离家出走,其本人因身患重病饱受折磨,最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国家低保度日。她至今不服法院判决结果,并反映法院判决的损失赔偿金直到现在未赔付到位。现年事已高,已无钱进行身体的后续治疗,希望检察机关能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详细了解案情、诉讼经过及相关诉求后,彭丽红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并明确表示,该案经初步审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由该院第五检察部办理。
“请老人家放心,检察机关一定会给您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彭丽红说道。骆某非常感激检察长亲自接访,并表示在获得司法救助后将安心治病,不再上访。
检察长亲自接访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办案方式的一种有效途径,已在该院成为工作常态。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保障贫困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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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