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当事人拿回了全部保险赔偿款 锦旗“点赞”民事监督
2021-05-20 17:16:3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感谢检察官,帮我拿回了这笔赔偿款!”5月17日,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余某父亲将一面“伸张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黄梅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特意感谢检察院及办案检察官。
2020年8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余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一法律工作者利用余某父亲法律意识淡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余某父亲授权委托,以余某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支持,最终领取到保险公司赔偿14.7万元。保险公司在后期回访中发现,该法律工作者仅支付5.8万元赔偿款给余某,余某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遂向黄梅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收到该案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多次到余某居住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并实地走访保险公司核实相关赔偿问题,梳理案情脉络。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余某系智力二级残疾,其家庭十分困难,一家五口除余某父亲外皆为智力残疾,此次交通事故更是让原本就十分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诉讼代理人在获得事故赔偿金14.7万元后仅付给余某5.8万元,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过多方沟通协调,目前该法律工作者已经分三次将余下赔偿款全部返还给余某,且因余某家庭生活困难,出于法律援助未收取任何诉讼代理费用。
锦旗寥寥数语传达了真挚谢意,彰显了检察温情。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用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熊毅 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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