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英山县人民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快速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方申请人收回送去的彩礼钱5.4万元及金戒指一枚,女方拉走嫁妆并腾出房屋;双方签字结案。
2019年1月,英山方家咀乡青年方某和程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当年11月,方某按照当地习俗给程某送了彩礼并订亲。2020年元月,双方在没有领取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举行了婚礼。半个月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程某外出打工一直不回。2020年10月,方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程某退回彩礼和金戒指,并拉走嫁妆腾出房屋。法院依法开庭,判决程某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退回彩礼5.4万元和金戒指一枚,并拉走嫁妆腾出房屋。
到期后,程某没有按时履行,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月7日,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执行完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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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