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4月28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占用长江流域巴河河道岸线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通知相关行政单位参加,并严格按照听证工作规定的步骤进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提出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当事人(被监督行政单位代表)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说明情况,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听证员提出了意见建议,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评议,复会后,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当事人(被监督行政单位代表)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听证会最后环节,主持人进行了总结。
“通过举行检察公开听证这种方式,督促依法履职,实行监督治理,能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取得很好的效果。”人大代表何德华说到。“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公益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消除河道隐患,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具体体现。”人民监督员闻兰斌说到。
巴河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水系源于湖北与安徽交界处的西峰尖,流经麻城市、罗田县、团风县、浠水县、黄州区,沿途汇水绵延百余公里经巴河镇汇入长江,全长151公里,流域面积579.93平方公里。滋养着罗田、团风、浠水、黄州等县、区上百万人。近年来,在河道上乱建、乱搭、乱堆、乱放等非法占用、利用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防洪要求及河道管理,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黄州区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之以恒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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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