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欠他们的钱,不管有没有打欠条,我都认账,今年我会分期分批还给他们,12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被告严某在调解中心当场表态,并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一起涉11人,长达7年的拖欠工资纠纷案件在孝昌法院人民调解员余春明的调解下顺利达成和解。
2013年,张某等11名农民工受包工头严某的雇请为其承包的山东威海某商品房项目建设工作。工程完工后,严某陆续支付了一部分工资,但仍剩16万余元没有支付,后经张某等人不断催讨,严某仍不支付工资,拖欠长达7年。今年4月,张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某给付拖欠的工资。孝昌法院立案庭受理该起案件后,迅速将该案委派至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余春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严某辩称自己也被拖欠了工程款,在外面承接的工程压了钱,现在支付工资存在困难。余春明向严某释法析理,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不断沟通,进行疏导和心理感化,指出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劝导原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经过两天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严某承诺今年内分期分批支付所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起长达7年的拖欠工资纠纷案得到了解决。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该法院坚决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不再忧“薪”!主动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协调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缩短诉讼时间,实现矛盾化解于诉前,纠纷解决于萌芽。今年以来成功诉前调解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15件,标的达51.8万元,及时高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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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