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来凤县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举行听证会,就新峡水库钢索吊车安全隐患案中,相关行政单位的职责、履职方式和整改时限进行了听证,会议邀请到县人大代表、社区纪检委员、社区综治专干、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代表出席,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主持听证。
检察官介绍案情
多年前,因公路未通,采矿企业为了运出该县旧司镇小河村独岩塘处矿井开采出的矿石,在新峡水库旧司镇小河村独岩塘和大坝村红鱼泉两处河道分别架设两台钢索吊车。后因公路修通,该水库两处河道的钢索吊车停用,但未拆除也无人管理,存在破坏库区生态,威胁河道航运安全等问题,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听证人员进行讨论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法律依据及办案宗旨,并以PPT形式展示证据调查情况、法律法规依据和该案存在的争议。相关行政单位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了情况。听证员针对相关问题向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认真研讨,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相关行政单位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
听证结束后,检察机关采纳听证员意见,经与行政单位磋商后决定,由五个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共同督促该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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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