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麻城市法院在黄土岗镇闵家畈社区搭起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故意伤害案。
2020年9月27日,王某发现同村村民黎某将自家菜园地的土挖了一部分去修路,在田畈边与黎某发生纠纷,王某气愤地将黎某推倒,并一拳打在黎某喉咙处,导致黎某喉咙受伤住院。经鉴定,黎某颈部闭合性损伤,伤后出现喉咙水肿,气道狭窄并出现呼吸困难窒息现象,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周霞了解到王某系听力语言一级残疾,且是文盲,被害人黎某系老年妇女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按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因被告人家住偏远山区,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聘请了一名特教学校手语教师作为翻译人员到庭参加诉讼,为被告人提供翻译。
庭审过程中,手语教师全程为被告人提供同步翻译,在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与被告人之间架起了一座交流的“桥梁”,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邀请手语老师出庭做翻译,既维护了聋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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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民 王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