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崇阳检察:不公开听证 “未”你点亮前行道路
2021-04-25 17:42: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4月20日,崇阳县检察院以不公开的形式,对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举行听证。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听证会。
2020年11月15日凌晨两点,16岁的王东(化名)和朋友在崇阳县一家KTV唱歌。几人一起到一个包房敬酒后,王东觉得陈某用眼睛瞪了他一眼,心里不服气,便和朋友回到陈某所在的包房质问陈某。双方发生争吵后,王东用砍刀将陈某手臂砍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势为轻微伤。王东到案后,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了谅解。
听证会上,未检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主要证据等情况,阐明了王东的从轻、减轻处理情节和检察机关拟作出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在听取检察官结合案情的详细阐述后,3名人民监督员和辩护人依次发表了意见。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东作附条件不起诉。
“我会好好把握这次改过的机会,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会上,王东再次悔过,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愿意改过自新。其监护人也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
最后,检察官对王东进行了训诫教育,也是对其语重心长的叮嘱。检察官要求其在考察期内遵守各项规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敬畏法律,心怀感恩之心,自食其力,尽自己所能汇报父母和社会。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也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胡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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