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联动执行 网上办案 汉阳法院迅速发还案款7万元
2021-04-23 11:31:4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4月19日,武汉汉阳法院仅用28天向一名被害人退赔赃款7万元,全力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0年5月,被告人贾某某提供银行账号给他人用于犯罪资金“走账”,帮助他人提取现金,根据资金数额收取“手续费”。被害人胡某某在网上被人以炒币充值的名义,骗取充值资金49万余元,上述资金由胡某某账户进入王某某账户后,其中10万元从王某某账户辗转到贾某某账户,贾某某取现后交给吴某某,收取300元“手续费”。以同样的方式,被告人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为14.25万元,12月,法院判决被告人贾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暂扣于法院的赃款3万元发还给被害人胡某某,余款7万元,继续向被告人贾某某追缴。
2021年3月22日,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该案后,继续查找贾某某财产。4月,经执行线上查控,发现贾某某在徽商银行某支行的账户中有7万元这一线索后,汉阳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徽商银行某支行所在地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发起委托,请其代为扣划被执行人贾某某账户。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接受委托后,迅速划扣并及时将执行款汇至汉阳法院账户。随后,汉阳法院联系被害人胡某某,通过其预留的银行账户,运用“一案一账户”系统将追赃款发还至被害人账户。至此,通过委托执行、线上发还一系列执行手段,帮助被害人足不出户追回赃款,法院案件顺利执行,被害人损失及时挽回,该案圆满执结。
汉阳法院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陈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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