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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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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 化解群体纠纷解民忧
2021-04-20 17:02: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汉阳法院“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成功化解一批消费纠纷案件。
2020年1月初,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洲头街市场监管所告知有一批消费者维权,该所已先后调解三次仍未达成一致。鉴于纠纷具有群体性,且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请求法院驻洲头市场监管所巡回法庭介入指导调解。
立案庭副庭长黄玮了解到该案起于一场家具展销会,23名消费者在一家木门展销商处定制木门,支付了货款。后因展销商未能按约交付木门,消费者将木门的实际经营者范某和组织展销会的某展览公司投诉到市场监管所,要求退钱或者交付木门。范某表示,自己因生意和家庭生活接连不顺,已将消费者交付的货款使用完毕,目前没有能力履行交付义务,也没有钱可退。展览公司则认为是范某违约,与公司无关,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因涉及众多消费者的权益,黄玮及时向双方释法说理:第一、范某作为违约方,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因无偿付能力而拒绝承担责任。第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要求赔偿;第三,展览公司赔偿后,可以向范某追偿。同时向当事人释明,各方应理性地、实质性解决矛盾,互相体谅,并提出调解能更快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双方听到上述意见后,表示法官说理分析到位,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一整天的调解,23名消费者和范某、展览公司三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展览公司先行退赔,范某在一定期限内向展览公司支付退赔款。因临近年底,消费者担心展览公司不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退货款,请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出具调解书。随后,我指导消费者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网上立案,23件纠纷仅用3天时间就全部处理完毕。结案后,我每天督促展览公司统筹安排好资金支付事宜,展览公司最终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货款先行退赔给消费者。该案得以圆满化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针对消费领域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汉阳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对基层行政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每年化解大量小微消费纠纷。同时,对疑难复杂或群体性纠纷提前介入,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汉阳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为枢纽,推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便捷。
黄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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