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当场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人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7000元,另7000元在今年5月30日前付清。
当事人柯某、陈某于2020年8月6日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柯某受伤,双方协商,陈某同意赔偿柯某医药费、误工费14000元。但是,几个月来,陈某一直没有履行,柯某只好到英山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认为本案件适合诉前调解,就安排法院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双方满意履行。
英山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坚持依法、自愿、中立、平等、公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作用,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诉前调解,减少诉讼程序,缓解法院案件过多的压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法律问题解决途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了诉讼成本,真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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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