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江陵县召开党建引领营商环境、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工作暨政务服务事项培训会,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在交流中,该院围绕“发挥党建指导员‘四员’作用,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主题,谈了四个方面的认识体会:
一是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采取主动报到、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理念和方向,因地制宜、因导施策,宣传“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企业负责人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争取对党建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二是当好党内活动的“指导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突出抓载体、抓特色、抓活力,帮助企业规范党建工作台帐,组织发展党员,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让党的组织生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是当好联通上下的“协调员”。履行企业秘书单位职责,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发挥熟悉政策法规的优势,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引进专业人才,提出促进发展的意见建议,为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
四是当好推动发展的“服务员”。坚持“引导不主导、服务不干预”的原则,结合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制订《江陵县检察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包保企业联系制度》,设立园区检察服务站,明确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八条措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新要求,结合县委发展大产业、融入主城区,打造“一城三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实担当、优化服务,努力在创优营商环境中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
卢阿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