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20:05: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非常感谢肖院长一行送法到我们企业,法院出台的一企业一法官制度我们非常欢迎、非常及时”,4月7日下午孝昌知名企业飞立信公司总经理刘志毅说。这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一行又一次到湖北蓝岛实业公司走访,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这也是该院实施“一企业一法官”制度的例会。近年来,孝昌法院从审判实际出发,立足以服务促保障,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积极倾听企业呼声,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借助“一企业一法官”活动平台,以念好“六字诀”为抓手,改进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职能,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立案手续“快”。开通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快速受理“绿色通道”,单独建立登记台账,负责案件立案情况动态跟踪。
审判质量“高”。抽调业务骨干全面负责涉中小微企业各类纠纷案件,对涉及到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事案件注重案结事了,尤其是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关精神,对于企业借贷等融资行为的性质审慎把关。
执行手段“活”。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由经验丰富的执行员负责跟进,切实加大此类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的执行须与分管领导充分协商执行手段,考虑企业发展现状,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司法服务“细”。不定期走访中小微企业,适时开展座谈,主动征询中小微企业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同类性质且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与企业及时沟通交流,并做好中小微企业涉法律问题分析报告。
联络对接“全”。成立专门涉中小微企业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络对接,共同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新动向,会诊重大、疑难纠纷。
调解措施“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深化调解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将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充分运用审前调解、立案调解、审判调解、委托调解、巡回调解、协助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快速解决小微企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56件,其中涉中小微企业227件,无一超审限,涉执行案件106件,执结88件,执结金额6200万余元。共走访中小微企业企业21次,发放诉讼法律资料500余份,召开联席会议6次,共同执行重大案件1次。
(汪新元 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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