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19:56: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实际行动减轻群众诉累。近日黄冈中院民一庭法官姚彬用微信,促使远隔东西的浙江杭州刘某与云南宣威陶某就10名农民工工资欠款纠纷达成调解。
陶某系某工地上的施工班长,2019年陶某代表其工友向包工头刘某讨要工资,2019年1月10日刘某出具一份“欠付陶某班组工人劳务费80330元“的欠条,但一直未给付工资。2020年11月9日,陶某律师以陶某享有80330元工资款为由诉请刘某等人偿还。一审以陶某并非该欠条的权利人,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陶某遂提起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仔细阅卷,发现陶某代理人在一审中陈述事实不客观,陶某并非工资款的享有人,就本案现有证据,一审裁定并无不当。但本案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欠条中班组人员及工资款金额均不明确,如果简单裁定维持原裁定,可能导致该班组人员无法另行主张权利,也会增加该班组人员的维权成本。
为此,承办法官姚彬主动联系刘某、陶某调查核实情况,在了解了欠条中的班组具体人员、工资金额和陶某实际上已获得班组人员口头结算授权等情况后,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质证以固定案件事实。经过引导,陶某联系工友收集到工友微信发送的书面结算授权书等资料后,承办法官又耐心向刘某释法析理,从农民工权益保护及诉讼对其业务影响等角度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刘某与陶某达成“2个月内全额支付80330元劳务工资,逾期支付另加付5000元”的调解协议。
3月31日,承办法官收到刘某、陶某调解协议签字原件后,立即向双方邮寄送达已制作好的民事调解书。至此,一起涉及3地近3000公里的农民工权益保护纠纷程序审理案件,通过黄冈中院法官网上微信调查、质证并及时进行调解的方式在14天内妥善审结。
(王媛 陈文雯 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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