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就郑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值班律师进行听证,荆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才军主持会议,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近亲属等参加。
听证会现场宣读了会场纪律及公开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及公开审查目的作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拟相对不起诉的建议和依据。
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近亲属分别就郑某某是否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先后发表意见,听证员从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郑某某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举动,认为检察机关把握案件准确,贯彻了宽严相济的政策,更好地体现了“检察温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荆州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审查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增加了办案透明度,更好的保证了办案质量。听证会结束前,主持人表示,荆州区检察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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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星 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