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来自武汉市黄陂区的侯女士专程来到石首市公安局大垸水陆派出所,十分激动领回“失而复得款”,并送上一面印有“为群众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
原来,今年9月下旬,侯女士接到女儿的QQ信息,称学校需要缴纳49800元的学费,侯女士当即按照要求转账后,对方称还需要缴纳约一万元的保证金,侯女士察觉被骗,与女儿通话后确定被电信诈骗,随即在当地派出所报警。
10月份,石首市公安局大垸派出所收到局反诈中心线索指令:辖区的张某军涉嫌非法出借、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民警迅速开展核实。经查,张某军9月下旬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并于9月24日收到候女士被电诈转入的一笔49800元款,当他转出一万余元,还有3万余元未来得及转出时,便被外地执法机关止付冻结。3天后,银行卡刚一解冻,张某军便迫不及待将余下的人民币取现,跑到广州旅游挥霍。经大垸派出所多方工作,违法行为人张某军才于10月19日从广州市返回,主动到大垸派出所投案,如实陈诉了自己将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非法获利2000元。为求谅解,张某军及其家人迅速筹款33424元,退还给受害人侯女士,但仍受到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接到自称是外地亲属电话时,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亲友核实,查清真伪,不要被对方营造的紧张氛围所迷惑,银行卡不能轻易借给他人转账和使用,充当电诈团伙帮凶,为了蝇头小利既要退赃还要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