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近日,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恶意诽谤正常经营足疗店的案件。10月15日,麦市派出所接辖区居民何某报警,称有人发布不实视频造谣其经营的足疗店涉黄,请求公安机关帮忙处理。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过民警多方调查核实,何某经营的足疗店无任何涉黄服务,并未存在丁某视频中所说的涉黄问题。
原来,10月11日,丁某因与何某有个人纠纷,怀恨在心的他为报复何某,便在何某经营的足疗店外拍摄了视频,并配文“该足疗店内有福建人嫖娼。”后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导致该不实信息的视频被多人转发点赞,造成了不良影响。10月14日,丁某再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类似信息,又被多人点赞评论,后在其家属的劝说下删除了该视频,但还是损害了该足浴店的声誉,在网络空间和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10月15日,丁某主动来到麦市派出所投案,并对其在网络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发布的视频为不实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丁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谎报警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