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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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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莫伸手!通城郑某某因偷摘油茶果被行拘
2024-10-23 16:07:53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金秋十月,又到了油茶果成熟的季节。油茶果可压榨食用油,油中的茶多酚、生育酚,含量远高于其他油,被称为“油黄金”。对此,不少不法分子就想不劳而获,偷摘别人辛苦种植的油茶果来中饱私囊,最终被民警抓现行。
  
       10月10日19时许,通城县公安局塘湖派出所民警在塘湖镇凉亭村油茶基地附近开展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油茶基地偷摘油茶果,随后民警立即将郑某某带回调查。
  
       到案后,民警询问郑某某此前是否有偷摘油茶果时,他矢口否认,直到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发现了其偷摘的200余斤的油茶果。“我以为我不说你们就查不到,不会到家里查的。”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郑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郑某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目前,油茶树已经进入秋收挂果季节,因盗窃油茶果贪小便宜“换来”拘留的后果,实属不太划算,请广大群众朋友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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