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以来,咸安公安分局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促治方针,将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开展打击侵财犯罪行动,用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8月21日,咸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0小时内迅速侦破一起盗窃黄金、现金案,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2024年8月20日,咸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起入室盗窃案,桂花镇明星村村民吴某家中17000元现金和价值50000余元的黄金首饰被盗,涉案金额高达70000余元。
刑侦大队迅速行动,组织技术、侵财、视频等骨干刑技人员赶赴现场,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周边监控视频进行仔细研判分析、对周边居民以及重点人群进行逐一走访排查。
经过初步侦查,办案人员分析:被盗现金和黄金首饰放置在三楼衣柜的黑色肩包内,极其隐秘,且现场一、二楼无任何翻动痕迹,猜测嫌疑人是通过攀爬翻窗入室,极大可能是本村或周边闲散人员。
咸安刑侦大队民辅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通过现场勘验寻找痕迹物证;另一路对周边可疑人员展开地毯式排查走访。经持续作战,技术勘验组在案发现场地面成功提取到嫌疑人遗留的赤足迹一枚。这时,走访调查组也传来一个好消息,本村村民何某(男,1965年)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但半月前开始大肆购置电动三轮车、名牌空调等异常消费行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许,经周密部署,刑侦大队雷霆出击,迅速将嫌疑人何某抓捕归案,经采集何某赤足迹检验比对,发现与现场遗留赤足迹同一,确认何某为盗窃嫌疑人。
何某到案后心存侥幸,拒不认罪,但铁证如山,最终认罪伏法,如实供述自己盗窃吴某家黄金首饰和现金、并将盗得黄金首饰分三地销赃变现的犯罪事实。
案件自此告破,但追赃工作还没有结束。经犯罪嫌疑人何某供述,他已将黄金首饰分三地销赃变现,且将部分现金购买了空调、电动三轮车等。办案人员寻踪觅迹,成功追回现金32300元,扣押赃款购买空调一台、金彭牌电动三轮电动车一台。目前,何某已被咸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追赃挽损仍在继续。
(侯皓月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