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的手机丢了,还被刷走了钱!”8月16日19时,居民易大爷到松滋市新江口水陆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其不慎遗失了手机,由于未设密码,手机被他人捡拾后盗刷消费。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结合易大爷提供的消费记录,民警逐一走访、调查,通过现场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与邓某某,并于8月18日将两人成功抓获。
原来,前脚易大爷的手机刚掉落,后脚就被刘某某捡到,回家玩时发现微信里还有1000多元钱,不禁起了贪念。但由于不知道支付密码,思索再三,便找到了堂弟邓某某商量,两人在贪念的驱使下,一拍即合,先后到两家加油站和一家超市,通过付款码将微信内的1034元全部盗刷。
目前,丢失手机与盗刷资金已全部返还,刘某某与邓某某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