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拿了维修换下了的废电瓶去卖,
这怎么算偷呢!”
薅公司羊毛
这样的想法行不行?
今天的故事告诉你
真的很“刑”!
近日,一男子接连四次潜入某维修公司偷盗废弃电瓶,被松滋市公安局新江口水陆派出所民警抓获,却连喊冤枉,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苏某某在某客运站负责客车维修事宜,由于该客运站的客车是固定在一家维修公司换电瓶,几次三番下来,苏某某发现置换下来的废旧电瓶数量可观!
“一个废旧电瓶能卖100多块钱,我们自己公司的客车换下来的废旧电瓶我怎么不能拿!”
经不住诱惑的苏某某便动起了歪心思,当他得知废旧电瓶的放置位置无人看管时,便在7月24日至8月3日,驾驶小货车,接连四次趁着夜色盗取了9个废旧电瓶,转手卖至废品收购站,获利1831元。
直至8月7日,该维修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电瓶被盗,遂报警。新江口水陆派出所民警经调取周边视频,迅速锁定苏某某,并于8日18时将苏某某抓获。
到案后,苏某某拒不认罪,坚称自己并未拿取其它物件,只是将公司的废旧电瓶拿走,自己是公司的人,凭什么不能拿公司的东西。经民警现场科普相关法律法规,苏某某方幡然悔悟,认罪伏法。
目前,民警已将被盗的9个电瓶如数追回,苏某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