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咸安公安分局始终对涉企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高质量服务经济高速发展。近日,浮山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涉企案件。
8月12日晚,浮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报警:车间内8台电脑主机被盗,损失共计8000余元。浮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会同刑侦技术中队连夜开展技术勘查。根据现场视频监控,民警很快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石某(男,25岁,公司员工)。
“警察同志,我要自首,我偷走了我们公司车间的电脑主机。”8月13日早上,正当浮山派出所民辅警准备动身开展抓捕工作的时候,石某自己送上门来了。原来,石某昨天看到警方到公司调查,就知道事情藏不住了,选择了投案自首。
石某在供述案件细节的时候后悔不已,今年3月份,石某和同事因为工作的事产生纠纷,他觉得公司的处理结果不公平,遂产生报复心理,想让公司产生损失。因为赌气作出违法犯罪的事,石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目前,石某杰已被咸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企业损失已照价赔偿到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切莫因一时冲动,做损人不利己之事。成年人在社会活动和生活中要有最基本的自我约束和克制能力。我们在不开心的时候,要选择合理的宣泄方式,不应该图一时快,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侯皓月 袁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