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那么一些人,按捺不住“躁动”的心、贪吃的嘴,对他人鱼塘里的鱼打起了主意,用“渔网”碰“法网”,用“无畏”挑“法威”。近日,嘉鱼县公安局高铁岭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盗窃案,抓获违法行为人3人,缴获渔获物120余斤。
7月27日凌晨2时许,高铁岭派出所民警接到大岩湖水库管理员报警称有人在水库偷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赶至现场后发现水库马路上停着一辆面包车,车后座两筐刁子鱼、草鱼、黄骨鱼,面包车旁有一张散落在地上的拉网。
办案民警很快通过面包车找到了辖区居民向某某,面对铁的事实,违法行动人向某某交代26日晚邀约同组村民王某、张某带好拉网和鱼筐等捕鱼工具,趁夜色拉网偷鱼的违法行为。
“我们觉得水库的鱼“新鲜肥美”,可以给自己家里节约一点菜钱,谁曾想到被民警抓住了,以后贪图小便宜的事情我再也不做了。”在办案中心违法行为人向某某告诉民警,当天晚上刮了很大的风,根据鱼的习性浅水区会有大鱼,于是三人一合计竟相约半夜到水库偷鱼,结果不但鱼没偷回家,反而被民警查获身陷囹圄,真是应了那句俗语“偷鸡不成蚀把米”。
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偷鱼事小,违法事大,莫要轻易贪小便宜。此外,夜间水库光线幽暗,为了自身安全,应当自觉远离水域,更不要铤而走险下水偷鱼。
(马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