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来,石首市公安局交警调关中队在辖区持续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行动,抓早、抓细、抓好暑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月16日下午,石首市公安局交警调关中队民警在巡逻时查获一起4人违法骑行案例。在221省道石首市东升镇段,发现4人竟共同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其中一人蹲在车头与车座缝隙里,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电动车拦下来带至路边了解情况。经询问,驾驶人今年只有15岁,系某校学生,3名乘坐人中最小只有13岁,因放暑假了,相约到东升镇毕家塘村看望奶奶,想着路程有些远,便骑电动车出门了,不料路上被查获,随后执勤民警让4名男孩联系其家属。
执勤民警将该情况电话反馈给家长,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列举了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陈述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驾驶经验和安全意识,像这种多人共乘一辆电动车上路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极大漠视,更是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要求家长认真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确保孩子自身安全和交通安全,家长表示回家后一定加强监管。
法律普法——
年满18周岁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陈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