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早9时,松滋市公安局乐乡派出所门前锣鼓震天,热闹非凡,新江口街道居民唐某在一众锣鼓手的簇拥下,将两面写着“情系百姓、为民解忧”“排忧解难、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民警手中。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2022年7月,唐某以5.3万元的价格从湖南省浏阳市黄某处购得一辆小轿车。2022年8月30日晚,该车被人采取拖车的方式从唐某住处拖走,唐某发现后,驾车在附近将“盗车团伙”拦停,并报警求助。
事发后,乐乡派出所第一时间受案,并成立专班开展调查,因涉事人员多,事情原委复杂,专班人员多次往返湖南、安徽等地取证,最终调查出该车实际所有权人为“盗车贼”李某,其在安徽省六安市经营着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车原本以每月6000元的租金租给了湖南省武冈市人邓某,邓某因赌博输了钱将该车抵押,后经历5次转手,多次易主,最终该车于2022年7月被卖给了唐某。
2022年8月,李某发现该车每月6000元的租赁费未到位,遂利用定位系统,锁定车辆实际位置后,组织他人收回该车。而唐某在购车时,并不知道对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等均是虚假、伪造的。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唐某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返还。2024年4月,乐乡派出所在法制大队的指导下,厘清相关手续后,第一时间将车辆退还给了唐某。为了表示感谢,唐某专程来到派出所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上。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