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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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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不远万里买玳瑁 以身试法终落网
2023-08-30 09:22:17 来源: 点击: 0
       “这个玳瑁标本看起来很漂亮,具有收藏观赏价值,而且寓意也好,放在家里能够镇宅辟邪。因为迷信触犯了法律,我悔不当初。”近日,崇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白霓派出所,深入研判,精准打击,查获一起重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为“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今年7月,崇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上级下发涉案线索,崇阳县白霓镇居民小文(化名)于2021年4月5日在海南省琼海市杨军(化名)手中购买玳瑁标本一个,并通过快递运输的方式寄回崇阳老家。经办案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初步判定小文确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小文以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罪予以立案侦查。
       经查,2021年4月5日,小文受朋友邀约一起到海南某地游玩,无意中得知该地附近有一个卖工艺品的工厂,工厂内有大量的红珊瑚、砗磲和玳瑁标本。小文看到玳瑁标本一见倾心,而且售价只要6700元,就更加心动,明知玳瑁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宁可找好友借钱也要全款拿下。之后,卖家采用快递运输的方式发货,为了掩人耳目,卖家将商品信息特地标注为“画框”。2021年4月9日,玳瑁标本被顺利寄回小文崇阳老家。
       2023年7月中旬,办案民警在小文家中查获了其购买的玳瑁标本。经鉴定,该玳瑁制品为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玳瑁成体的标本,其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6万元。
        “玳瑁又叫‘长寿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很多人便觉得收藏玳瑁标本寓意吉祥长寿、辟邪纳福,因此就有人为了吉祥的寓意铤而走险购买玳瑁标本。”办案民警说。
       2023年8月12日,小文因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崇阳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8月21日,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小文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目前,小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玳瑁:属爬行纲,是海龟科的海洋动物,一般在海深18.3米以上的水域中活动。它们寿命很长,生长缓慢,虽然繁殖率比较高,但稚龟的成活率相当低。长期以来,由于人类对玳瑁产卵筑巢的海滩过度开发,其幼体和成体在主要海域的种群数量均大量减少。玳瑁已经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消费者应当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理念,选购正规合法的商品,千万不能因为迷信、猎奇或者图新鲜的心理,而去购买野生动物制品,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法条科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昭 姜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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