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三方评议考核组到鄂州市评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队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相关规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2023年上半年的执法工作进行第三方评议。
此次评议由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有关人员及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律师组成3人评议小组。评议的重点内容为:一是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查看行政处罚决定和执法结果等公示公开情况。执法场所和执法人员执法记录装备的配置及使用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查阅工作台账、查阅存档记录、查阅案卷文书等。二是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由基层单位推荐1份,现场随机抽取1份案卷;三是超限运输管理情况。评查违法超限运输案件卷宗,查阅超限运输治理台账;四是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查阅检查记录,巡查日志等;五是法律法规日常学习情况、查阅学习记录,组织在班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水平测试等。
下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及时整理执法评议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执法工作的意见,形成评议综合报告和执法单位评议报告,发布执法评议情况通报;收集整理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将执法评议结果纳入先进集体评选参考因素。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此次评议高度重视,把执法评议看作是对支队执法工作的检视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工作,指定专人对接,如实提供资料。
下一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认真对照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方评议指出的问题,扎实抓好整改,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整改的,将制定计划逐步整改;以执法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日常管理,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执法业务交流研究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