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草木丰润,野生动物的世界也随着阵阵蝉鸣热闹了起来,这些自然的美丽造物,时不时会“光顾”群众家中,成就一段温暖的“邂逅”。
近日,温泉公安分局双鹤派出所与热心群众一起,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
2023年8月1日23时,双鹤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先生报警称,自家门口有一只长得像猫头鹰的鸟,疑似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帮忙安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刘先生所在小区,通过网上初步查找比对,民警发现这只小动物并不是猫头鹰,而是被称作“林间隐者”的——夜鹰。
据了解,夜鹰属于夜间活动的鸟类,保护色伪装极佳,白天通常一动不动地蹲伏在树枝、树干或林中地面休息,很难被发现。
↑图为夜鹰(源自网络)
通过观察民警发现,这只夜鹰疑似受伤无法飞行,于是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并立即联系动物救助站。
次日上午,救助站工作人员已将夜鹰接走,并表示会仔细照顾,待其痊愈后放飞大自然。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警察蜀黍告诉你↓↓↓
掌握知识: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理念。
拒绝食用:
坚决做到不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当“盘中餐”和“商品”,坚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拒绝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遇见举报:
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注意防护:
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时,不可视而不见或私养,禁止徒手抓拿、食用或买卖,在保护自身安全和避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林业管理部门报告。
拒绝饲养:
不购买、不饲养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人类不应当限制其自由。各种野生飞禽、爬行类动物,身上都有无数未知病毒,不饲养,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人类自身安全的保护。
警方呼吁: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广大群众若遇到受伤、受困的珍稀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请及时救助或寻求警方帮助,遇到不法分子捕鸟、伤鸟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邱辰昕 柴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