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储存、运输、经营都需要严格审批,在未经相关许可的情况私自售卖液化气罐属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蝇头小利害人害己……
7月13日,赤壁市公安局召开清查打击液化气站专项工作部署会,各所闻讯而动,迅速按照会议要求在开展清查工作。近日,新店派出成功查处1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变卖依法查封的财物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人。
案情回顾
7月18日,新店派出所民警对新店液化气站进行检查,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气站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答非所问,经过仔细核查,民警发现该站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且被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封的情况下,仍继续无证经营。7月25日,新店派出所将气站老板饶某样(男,54岁,赤壁人)传唤至执法办室中心进一步调查,经审查,饶某洋对未取得经营证许可证、变卖查封的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饶某洋因未取得经营证许可证、变卖查封的财物的违法事实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温馨提示
购买瓶装液化气一定要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切勿因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经营点的液化气。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经营液化气的行为,要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 龚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