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售卖的是非法捕捞的江鱼,女子龚某仍进行收购后贩卖,然后从中赚取差价。6月11日,就在龚某将从阳新富池收购的江鱼拿到武穴进行贩卖时,被武穴市公安局刊江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
6月10日,刊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巡逻时,获悉刊江街道附近有人贩卖江鱼,为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惩非法销售江鱼,震慑非法捕捞行为,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调查,深挖背后非法捕捞产业链。
经查,民警很快锁定卖鱼人的出摊地点。
6月11日凌晨5时,民警将正在贩卖江鱼的龚某(女,55岁,阳新人)成功抓获。
经查,6月11日凌晨,龚某在阳新富池某菜市场两家鱼行收购了约42斤“胖头鱼”、38斤“白鲢鱼”,后又在流动鱼贩手中收购了一条9斤多重的“鳜鱼”和十几斤的“小红尾鱼”,后坐轮渡到刊江街道办事处附近进行销售。另查明,龚某从2022年开始销售江鱼,其明知销售江鱼是违法行为,但为了牟利,仍心存侥幸收购江鱼到武穴贩卖。
目前,龚某已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居秀林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