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来,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社会危害性,鼓励辖区群众主动上缴私存枪支弹药并积极提供线索,确保辖区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5月24日,太和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走访宣传过程中,辖区一群众主动向民警上缴一把“土铳”。据了解,该枪支是方先生家中上辈遗留下来的,近期方先生收拾房屋时发现该枪支,因派出所民警经常向辖区群众宣传关于缉枪治爆的相关知识,方先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第一时间将枪支上缴至派出所。
民警随即对该枪支进行登记,并对方先生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表示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缉枪治爆的政策,确保辖区平安稳定。目前,该枪支已由派出所上缴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民警提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居民家中如有枪支弹药要及时主动上缴至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经查获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张武 李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