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徐某(化名)和王某(化名)双方父母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东沟派出所调解室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未成年人打架事件得到化解。
5月14日15时许,王某父母报警称:孩子被人打了,在长岭卫生院。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经询问了解到,徐某与王某等六人在长岭码头游玩时,王某掐了徐某脖子一下。随后六人又在长岭码头锦绣梁湖小区游玩时,王某与同行人员李某(化名)发生口角争执,徐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打了王某头部一下。
由于徐某、王某、李某都是未成年学生,于是民警马上通知并联系上双方当事人家长和学校领导来派出所协商调解此事,在调解室民警对以徐某为主的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徐某等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因自己的错误行为对王某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并请求对方的原谅,当场表态自己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团结同学,不再发生以上事件。随后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徐某赔偿给王某受伤医疗费及其损失费六千元人民币。
事后王某父母对东沟派出所民警在儿子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积极调查,热心组织双方父母及学校领导进行调解的行为表示非常满意以及由衷地感激。
(舒文 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