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昭 魏圆 胡逸蝶)4月27日,家住崇阳县天城镇的周先生(小文舅舅)一家人早早地来到崇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无惧风雨 尽职尽责值得称赞”的大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图为周先生一家人为民警赠送锦旗
“我外孙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外国的护照又到期了,现在孩子在这边读不了书了,我该怎么办呀......”2023年4月12日,年近七旬的张大娘(化名)忧心忡忡地牵着一个小男孩在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户籍窗口抹着眼泪讲述着男孩的身世。
户籍工作人员了解到小男孩名叫小文(化名),持马来西亚护照,2012年10月11日在崇阳县出生,父亲是马来西亚国籍,母亲是中国国籍。2020年10月到2022年7月期间,父亲和母亲因意外、疾病双双去世。父母亲去世后,小文一直由70岁无经济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张大娘抚养。为确保小文能正常上学,石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迅速上报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和治安户政部门。
了解情况后,县公安局出入境和户政窗口民警仔细查看了小文的出生证明、护照等相关资料,随即上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和治安支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高度重视,会同治安支队认真研究,该争议系国籍冲突未成年人落户问题。国籍管理事务是国家主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国籍认定,不能简单依据申请人最后入境持用的证件来认定国籍,亦不能由申请人声明自行选择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小文在我国出生,其母亲为中国国籍,其具有中国国籍。鉴于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第一时间出具其具有中国国籍的批复意见。
得到答复后,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民警多方奔走协助张大娘准备相关资料,报送上级公安机关。2023年4月24日上午,出入境、户政窗口民警一行人陪同张大娘在其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上户事宜。张大娘根据所需要的材料流程填写了孩子的入户申请书,递交了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石城派出所户籍人员第一时间为小文办理了落户。至此,在市县两地警方的热情服务下,终于圆了小文的“落户”梦。
“这件事困扰我一年多了,现在小文上了这边的户口我也放心了,就算我以后不在了,我也安心了。”小文外婆拿着户口簿激动地说道。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小文目前的学习生活状况,出入境民警特地抽出时间去小文居住的地方走访慰问。出入境大队民警与小文的亲属拉家常、交心谈心,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及生活状况,并鼓励小文要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文的落户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被安顿到了新“家”,也不再是和外婆相依为命了,我们后期还会联系民政部门对小文进行救助帮扶,希望能减轻你们的家庭负担。”作为同样有孩子的母亲,两位出入境女警感同身受,十分关注小文的境况,临走时紧紧拉着小文外婆的手说道。
据了解,自2023年1月起,崇阳公安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新措施,有序恢复出入境业务办理。出入境大队坚持“群众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热情服务、简化流程,不断更新高效便民新举措。对确有紧急事由的申请人,实行“周末无休、专人专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高效便民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理念。
图为张大娘在崇阳县出入境、户政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图为石城派出所户籍人员为张大娘办理落户手续
图为出入境大队民警下班时间走访小文落户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