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辖区部分学校的学生放学高峰期时拥挤至马路中央,在车流中穿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鄂城区检察院"阳蓝"未检工作室接到线索后,迅速对辖区十余所幼儿园、中小学进行实地走访排查。
辖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健全?学生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检察官们通过现场查看和调查询问,发现有9所幼儿园和中小学门前未设置注意儿童、限制速度、学校区域等交通标志、标线,在校学生出行确有安全隐患,辖区交警大队作为主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校园安全无小事。为提高工作效率,检察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程序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第一时间启动磋商程序,积极协调辖区交警部门现场办公,平等协商,共寻对策,初步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辖区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具体责任,落实以下措施:一是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发现存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问题的迅速整改;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对辖区其他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养护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三是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设置、维护工作日常监控管理机制。
3月中旬,"阳蓝"未检工作室对部分学校交通设施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学校门前交通标线、交通警示标牌、人行横道标线整齐规范,学生出行安全得到基础保障。
下一步,鄂城区检察院"阳蓝"未检工作室将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内外部协作联动,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