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是你们继续耐心做调解工作,我的案子上午开庭,午饭时就收到了拖欠的工程款,效率太高了,特意制作了这面锦旗来表达我的感激!”说这话的,是一起涉企案件的原告公司法人周某。
2020年,某公司要制作一批环保风管,某公司的法人陈某找到某贸易公司法人周某,要求原告公司帮忙加工及安装,工程完工后被告公司为原告公司开具31000元的发票一张,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10000元工程款。对于下欠的21000元,经原告公司多次催要,被告公司均不予支付。原告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麻城市法院黄金桥法庭庭长黄培英在拿到案子的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了全部卷宗资料,厘清该案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双方都是企业,争议标的也不大,调解结案才是最佳方式。在开庭前,法官助理张涛就通过电话与被告的法人进行沟通,因被告几个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被告对此款虽然认可,但是不愿意给付。承办法官黄培英即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原、被告到法庭开庭再进行调解。3月18日,原告到庭后,被告却未到庭参加庭审,法庭缺席审理了案件后,依法可以进行判决。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承办法官黄培英与法官助理张涛商定,再次联系被告做调解工作。被告认为欠的钱又不多,对原告将自己告上法庭这件事很反感。办案人员当即对被告进行了释法,告知其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不来参加庭审,也会按照缺席进行判决,但是对企业今后的经营会产生一些影响,并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向被告释明其拖欠工程款的后果,被告听了办案人员耐心的晰理明法,放下电话后立即支付了剩下的工程款。
3月21日上午,原告手持锦旗来到黄金桥法庭,感谢承办法官对案件的耐心调解,既照顾了原、被告双方多年的情谊,又促使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今年以来,麻城市法院以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审理涉企案件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既化解涉企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又维护企业良好形象,护航企业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