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冯 杰 杨运红)“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关系社会稳定和谐。身为基层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检察机关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敢或不懂维权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撑腰’,如何从整顿欠薪到推动根治……。”
日前,湖北省人大代表、大冶市毛铺富农原生态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合伍在参加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对该院认真做好“四篇文章”,全力支持起诉,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做法表示肯定。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采取“检察机关+多部门联动模式”,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收集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并与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切实运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2013年9月至2022年1月,柯某琴、袁某丹、陈某珍、胡某来等4人先后入职某纺织公司从事烫工、成检、电脑操作等工作。期间纺织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拖欠柯某琴等4人工资37781元,事后经过协商,在支付4人8831元后,柯某琴等4人多次向纺织公司催讨余下的28950元,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8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柯某琴等4人申请后,迅速开展调查,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大冶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联系,调取相关文书了解相关情况,在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谈后,综合分析证据材料,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确认了纺织公司欠付劳动报酬的事实。
8月27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认为柯某琴等4人提出的有关给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10月15日,大冶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某纺织公司支付柯某琴等4人工资2895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欠薪问题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一份工资不仅仅承担着劳动者的血汗,甚至可能是一家人的希望。今年以来,大冶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8件,提出支持起诉13件,审判机关已采纳13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15件。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更优履职助力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