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16:26:1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公租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为众多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安稳的居住之所,而被告人张某就是利用人们对公租房的迫切需求,动起了歪心思。
近日,江陵法院审结一起以虚构有申请公租房关系进行诈骗的案件作出了庄严宣判。被告人张某(化名)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2021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身边的人以及通过各种渠道结识的陌生人谎称自己有特殊关系,可以帮助他们顺利申请到公租房。在其精心编织的谎言下,22名被害人信以为真,纷纷向其支付所谓的“手续费”“关系疏通费”,共计120余万元。其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和公租房申请的正常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自己有人脉关系可以帮助申请公租房,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对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未退还的诈骗违法所得100余万元予以追缴,向被害人退赃、退赔。
江小法的话:对诈骗犯罪零容忍,江陵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严厉打击各类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同时,小法也提醒广大民众,在申请公租房等各类民生保障项目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特殊关系”,以免落入诈骗陷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吴婷婷)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