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专程到我们家门口为我们解决问题,我之前非常不理解法院判决结果,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我的心结打开了。”近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上门听证。当事人郝某在听证会上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1日,被告人杨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轻骑牌二轮摩托车将周某撞倒,后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周某近亲属损失84万余元。因被告人杨某未赔偿周某近亲属损失,周某近亲属郝某等人不服法院判决,向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文波对该案进行包案办理,多次接访当事人。
为将矛盾化解在当事人的“家门口”,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郝某等人的村委会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特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村干部等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从法律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解答。听证员们从各个角度一一为当事人答疑解惑。通过充分释法说理,当事人解开心结,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当场提出撤回刑事申诉,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同时,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主动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又上门听证,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温情,不仅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且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架起了检民沟通的桥梁。”听证结束后,市人大代表朱圣兵对检察机关上门听证的举措表示高度认可。
敲开百姓门,走进民心处。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共同缔造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打造“潜心化结”亮点品牌,着力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王柳 许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