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检察机关,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家孩子恢复不了这么好,谢谢你们一路的支持跟关爱,是你们给了我孩子生的希望……”。2021年1月13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交通肇事受害人朱某的家中,朱某的母亲王某拉着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早已泣不成声。
检察干警为朱某送去8.4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9年11月22日晚,酒后驾车的万某将下晚自习回家的朱某(女,12岁)撞伤。事故发生后,万某驾车逃离现场。受害人朱某脑部受伤,在黄石市第二医院抢救后,转至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住院手术治疗。前后住院治疗六个多月,该事故造成朱某特重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一级。直到现在,朱某仍全身瘫痪,靠喂流食维持生命。 该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万某交通肇事案中发现,受害人朱某因该案导致庭生活非常困难,于2020年5月6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办理。
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收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入户调查走访。经调查发现,朱某的父母已离婚,母亲王某独自抚养她。案发前,王某靠贩卖蔬菜维持生计,案发后,王某照顾瘫痪在床的朱某,无法外出工作,只能靠亲朋好友救济度日。经进一步了解得知,朱某后期仍急需前往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后期的治疗费用对于母亲王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帮助受害人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积极申报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官帮助朱某完善司法救助申请资料
考虑到朱某急需进行开颅手术,浠水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后,于2020年6月9日先行垫付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受害人朱某及时到武汉同济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朱某的母亲打电话过来表示,“手术很及时成功,谢谢你们救了我女儿一命”。
为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该院成功为受害人朱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8.4万元,2021年1月13日该院承办检察官再一次来到受害认朱某家中,为其发放剩余司法救助金,让受害人家属能安心过年。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不定期对受害未成年人生活情况进行回访。近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2.5万元,及时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走出生活困境,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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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谢梦姗)